【315有奖征文】才看一年,就成了样子货。。
我住西安市南郊三爻村,姓韩,于2006年11月选购了一款型号为LC27u-25的27英寸厦华液晶电视机,当时花了3999元。到2007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,看电视正入迷,电视机突然没有了图像。第二天,便与厦华电视机售后服务部取得了联系,将液晶电视机所出现的情况告诉给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时,对方告之电视机有可能是液晶显示屏破裂了,如果维修则需要2900元到3000元。我向对方说明自己的电视机还在保修期内,应该享有免费服务,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,现在所出现的这种情况并不在保修范围之内,并且这个价格是厂家定价。
之后再次与厦华售后服务部取得联系时,对方表示一两天之内派人上门检修,但是费用是200元加配件费。由于按所约定日期并未等到维修人员,于是又将电话打到售后服务部,直到昨天,韩先生终于盼到了维修人员。经过检查后,维修人员告诉我电视显示屏坏了要更换,费用需3000元左右。“这个价格我无法接受,对于我来说,花那么多钱买台电视机都属于高档家电了,现在因为维修费的问题让这台电视机放在家里成了摆设。才看了不到一年时间,如果因此将它当垃圾卖,我觉得太可惜了。”
按照当初购机资料,他的液晶电视机保修期为一年,到2007年11月18日才到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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